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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市第13屆優秀企業家推薦申報條件
1、企業家在本企業中擔任董事長、總經理、廠長等主要領導職務3年以上(包括本企業副職時間);
2、領銜創辦科技企業特別是創新型企業,并取得明顯成就的企業家,可優先推薦;
3、企業家領導的企業達到一定的經濟規模,經營效益良好,2011年主營業務收入大于5000萬元,上繳稅金大于500萬元,利潤大于500萬元(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創業型企業不受此限制),主要經濟指標(凈資產收益率、總資產周轉率和全員勞動生產率等)均實現較快增長,并在同行業中表現突出;
4、企業家能夠勇于創業,敢于創新,善于經營,積極推進企業在科技、管理、機制等方面不斷創新,講誠信、無合同糾紛,自覺實行民主監督,在職工群眾中有較高的威信, 無重大違法違紀行為,企業在評選年度無重大安全事故;
5、企業家為社會做出過較大貢獻,在創建先進企業文化、參與和支持社會公益事業等方面有所建樹,領導的企業具有良好的社會形象,擁有一定的社會知名度和影響力。榮獲“文明單位”和“和諧企業”稱號的企業可優先考慮。